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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三次公示)

来源: 宝鸡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4-07 14:23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

(1)

第三次公示-渭河石鼓山段核心区滩区治理项目.pdf

第三次公示-公众参与说明.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C座411室

联系人:赵厂生

联系电话:0917-3261433

(2)编制单位: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5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9-87212806

邮箱:527148876@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

渭河石鼓山滩区-公众意见表.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2026年4月7日

主办:宝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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