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水办发〔2020〕365号
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你中心以宝市渭字〔2020〕72号文件报来《关于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2020年宝鸡段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2020年宝鸡段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施工招标工作由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
二、按照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将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2020年宝鸡段建设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施工Ⅰ标项建设内容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2020年宝鸡段渭河南岸工程施工。建设县级管理平台4处,分别在渭滨区、高新区、岐山县和眉县;建设3处道路交通监控点、23个视频监控点及光纤埋设等。
施工Ⅱ标项建设内容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2020年宝鸡段渭河北岸工程施工。建设县级管理平台3处,分别在金台区、陈仓区和扶风县;建设3处道路交通监控点、32个视频监控点及光纤埋设等。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2020年宝鸡段(南北两岸2个施工标段)建设期施工监理。
三、施工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指定媒介上发布。
四、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信息化工程施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信息化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五、同意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标人应采用无标底或招标人不编制标底的复合标底招标。评标专家组由7人组成,
其中5名应具有通信工程专业,专家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六、请你中心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程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标人方可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向招标实施方案批准单位提交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宝鸡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向当地劳动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开工后15日内,项目法人按照宝市水办发[2013]419号文件(转发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向市水利局提交开工备案报告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复印件。
宝鸡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