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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水利局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 宝鸡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4-13 09:28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和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级各单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在行业媒体、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宣传解读,强化学习效果。

2.持续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认真落实《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定期协调部署,加强工作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巡查、督查、检查,对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深入分析督导、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研判、提出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水利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

5.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中省市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精神,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主体责任,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水平。

6.加大安全生产督导问责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事故多发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

三、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7.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行为。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监督检查及管控。全面排查整治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做好蓄水前安全鉴定工作。

8.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强化水库大坝、水电站、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开展责任人培训。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做好堤防水闸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开展农村供水管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督查检查,逐步完善小水电安全监管信息台账。开展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

9.强化国有砂厂、水厂、水文监测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加强对水利企业生产经营、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文监测野外作业、水质监测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

10.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和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办公、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整改力度。

11.强化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紧盯“建党100周年”、“十四运”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会”、五一、汛期、国庆、岁末年初等重点节点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巡查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强化危险源辨识评价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四、强化水利安全监管机制创新

12.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利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实时对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推送给有关科室,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3.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水利综合执法,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14.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利用网站、报纸、微信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5.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水利督查人员安全生产检查水平。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稽察的必查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6.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县区、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抓紧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巩固提升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运用。

17.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支持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8.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高水利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主办:宝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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