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陇县汇中能源有限公司对其建设的宝鸡陇县中核汇能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开展了自主验收,《验收鉴定书》已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予以公示,验收材料向宝鸡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进行了报备。经我站形式审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
按照相关要求,宝鸡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在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公共监督。
(联系人:戴婧 电话:0917-3202297)
附件:《宝鸡陇县中核汇能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宝鸡陇县中核汇能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