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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

来源: 宝鸡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09:32

2月28日,眉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眉县水利局对《条例》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汇报解读。

《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修订颁布,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颁布以后,黄河流域9省(区)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从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洪安全、水污染防治、渭河生态区管控、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全方位规范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更为促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会议要求,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渭河生态的法治意识;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依法做好渭河生态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要加大对渭河生态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渭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让渭河成为造福全县人民的幸福河。

(眉县水利局供稿)

主办:宝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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