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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41E/2025-00003
发布机构:宝鸡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2025-06-12 00:00:00
名  称: 关于汛期、暑期、节假日期间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水发〔2025〕157号

关于汛期、暑期、节假日期间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3 16:57:38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水行政主管部门,驻宝各大中专院校、直属(直管)中小学、幼儿园,市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2025年高考、中考及暑期将至,我市已全面进入汛期,河流洪水及山洪突发风险加大。加之天气逐渐炎热,群众户外涉水活动明显增多,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水利厅印发的《关于汛期、暑期及节假日期间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陕水河湖发〔2025〕5号)文件精神,最大限度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暑期及节假日期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县区教育、公安、水利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吸取各地学生溺水事故的深刻教训,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从严从实从细从快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指导各校将防溺水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对擅自离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跟踪管理。放假前要扎实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六不一会”安全意识。通过家长会、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明确告知家长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中高考后特殊群体学生台账,落实关爱帮扶和重点提醒责任,确保教育到位、提醒到位、管理到位。探索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防溺水教育纳入社区、村镇暑期服务内容,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

(二)各县区公安机关。强化治安管控,加强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周边的治安管理,配合水利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将重点危险水域及周边区域纳入日常治安巡逻防控范围,增加巡逻力量,尤其是在人员密集活动时段(如周末、傍晚、暑假等),对重点水域开展针对性巡查,及时劝阻未成年人危险涉水行为。建立健全涉水安全警情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接警后能第一时间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并协调联动消防救援、医疗急救等力量全力开展救援。深化警民宣传,利用公安系统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和安全知识。结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学校、社区、镇村通过授课、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前期全面排查河湖、水库(含水电站)、涝池、堤防、灌区取水口及渠道等水利工程及水利风景区桥梁、涵洞、观景台、临水步道容易诱发溺水事故的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对照已有台账,对事故易发河段、水库、重点区域和薄弱点位隐患再排查再部署,重点聚焦穿越城镇、学校周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农村塘堰、沟渠、蓄水池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完善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备“四个一”(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必要的应急救生物品。对高危水域,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明确危险水域管理和巡查责任人、巡查时间、巡查频次等,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联合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开展“人防+技防”巡查,利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手段提升监测效率。落实村级巡查员“一日三巡”和结对监护机制,对危险戏水行为及时发现、提醒和制止,同步联系学校或家长,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警处理,实现“发现-劝阻-跟踪”闭环管理,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三、聚焦关键环节,落实预防措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县区教育、公安、水利部门要协同联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防溺水宣传矩阵。综合运用横幅、标语、广播、电视、微信群、抖音、村镇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防溺水主题宣传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利用通信部门定期向家长推送防溺水提示短信,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聚焦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中高考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发放《防溺水告知书》,面对面提醒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特别要加强午后、傍晚等事故高发时段的看护监管。各部门要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通报溺水典型案例,强化分析整改,共同推动防控措施动态完善,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络。

(二)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要制定《汛期、暑期、节假日期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应急职责,明确响应流程,定期联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人员、设备、物资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水利部门对重点河段、重要时段、敏感水域要建立巡查台账,每日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教育部门要密切关注学生涉水事件动态,公安机关要加强应急备勤,确保信息互通、响应迅速。汛期、暑期及节假日期间,各县区每日14时前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防溺水工作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即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四、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区教育、公安、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镇村、深入水域、深入学校,检查隐患排查是否彻底、防护设施是否完善、警示标示是否醒目、巡查值守是否到位、宣传教育是否深入、家校沟通是否畅通。对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主办:宝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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