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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41E/2025-00001
发布机构:宝鸡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2025-02-11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水发〔2025〕34号

宝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4 09:20:00

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陇县、陈仓区、凤翔区水利局,太白县、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金台区、渭滨区林业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1月25日全省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视频会议精神,加快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巩固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地下水取用水秩序。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陕西省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现将《宝鸡市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宝鸡市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宝鸡市水利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宝鸡市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遵循依法依规,坚持问题导向,在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针对洗车场所、加油站、大型商超、地下工程疏干排水、商品混凝土生产等特殊行业取用地下水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巩固提升行动,依法查处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用地下水、未依照批准的取用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合格、未按照规定封废或者回填地下水取水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地下水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专项整治遗留问题整改。切实开展地下水取用水巩固提升行动,要有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的工作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规模以上非农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台账,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强化封停报废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各类地下水取水工程封停报废工作,确保封停报废工作规范彻底。结合农灌井“以电折水”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协作,多措并举,协同发力,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提升全市地下水取用水监测计量覆盖率。

(二)全力做好特殊行业取用水排查整治。结合地下水资源监管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开展加油站、洗车行、地下工程疏干排水、大型商超和商品混凝土生产等行业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排查。通过复核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整改落实等阶段工作,全面规范特殊行业取用水行为。同时,针对特殊行业用水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取用水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特殊行业地下水取用水管理。

(三)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各县(区)水利部门要主动对接辖区内农业农村部门,厘清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井灌规划范围和用水状况等情况,建立项目用水台账,分析研判可用水量空间,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控项目审批,严格取水许可管理,防止超地下水管控指标取用地下水。

(四)严格依法开展地下水水政执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日常监管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对于水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地区,要积极衔接沟通,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查处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涉地下水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利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协调加大办理力度。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良性机制,切实提升地下水水政执法效能。

(五)健全完善地下水取用水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梳理、及时总结,不断提升巩固行动成果,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地下水保护管理职责,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运行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健全地下水管控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巩固提升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底结束,为期半年。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转段衔接(2月15日前)。各县(区)水利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细化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组织安排好本区域内巩固提升工作。二是推进实施(2月16日一6月底)。按照巩固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要求,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施策、抓好落实,限期完成整改,形成总结成果。三是总结提升(7月底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针对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存在的短板不足,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和地下水管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地下水取用水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巩固提升行动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水利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持续发挥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专班作用,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不折不扣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市水利局将对各县(区)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并纳入平时考核。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巩固提升行动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地下水取用水法治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做好巩固提升相关工作。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媒体曝光,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主办:宝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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