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41E/2021-00017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1-10-18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河长湖长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市河长办发〔2021〕5号 |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办字〔2017〕15号)和《关于印发〈宝鸡市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办字〔2018〕27号)
精神,鉴于市领导分工变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有关市级河长、湖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市级河长、湖长名单见附件。
附件:1.宝鸡市总河长、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及河长制办公室名单
2.宝鸡市总湖长、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及湖长制办公室名单
宝鸡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
宝鸡市总河长、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及河长制办公室名单
一、市级河长名单
惠进才 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渭河宝鸡段市级河长
杨广亭 市长、市总河长、千河市级河长
段小龙 市委副书记、市副总河长,嘉陵江市级河长
王宁岗 市委常委、副市长、石头河市级河长(分管自然资源)
时 镇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副总河长,韦水河市级河长(分管生态环境和水利)
赵甲宏 副市长、金陵河市级河长(分管农业农村)
二、市级河长及联系单位
渭河市级河长:惠进才 市委书记;联系单位:市水利局
千河市级河长:杨广亭 市委副书记、市长;联系单位:市发改委
嘉陵江市级河长:段小龙 市委副书记 ;联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头河市级河长:王宁岗 市委常委、副市长;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韦水河市级河长:时 镇 市委常委、副市长;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金陵河市级河长:赵甲宏 副市长;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张卫东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封军鸿、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远闻担任。
附件2:
宝鸡市总湖长、市级湖长、湖长制办公室名单
一、总湖长、副总湖长
市总河长、副总河长担任市总湖长、副总湖长
二、市级湖长
宝鸡峡水库市级湖长:惠进才 市委书记;联系单位:市水利局
冯家山水库市级湖长:杨广亭 市委副书记、市长;联系单位:市发改委
王家崖水库市级湖长: 段小龙 市 委副书记;联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头河水库市级湖长:王宁岗 市委常委、副市长;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 渭 湖市级湖长:时 镇 市委常委、副市长;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湖长制办公室
市湖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张卫东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封军鸿、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远闻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