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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29 17:42:32

类别:A

签发人:陈焕文

宝水函〔2025〕120号


市农工党:

贵党组织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周边河道管理的提案》(第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河道日常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已建立了常态化巡查机制。通过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各级河道管理责任。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参加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确保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不断开展河道“清四乱”明察暗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河道清洁行动等专项活动,并将河湖“清四乱”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河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河流生命健康,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生态安全。此外,还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河道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减少水土流失方面

为减少工程施工对河道的影响,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监管措施。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严格审查项目对河道基础设施的影响及行洪安全评估报告。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河道保护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河道排洪功能不受影响,基础设施完好无损。

三、强化管护措施,提升河道安全

自2024年7月16日主城区渭河南山支流洪涝灾害发生以来,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及时吸取教训,积极行动,编制渭河主城区南山支流“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石坝河、瓦峪河为重点,率先开展治理,形成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其中石坝河、瓦峪河中、下游清淤疏浚已全部完成;石坝河、瓦峪河、清姜河水毁堤防已完成大部分修复,预计8月底全部完工;玉泉村三组、秦奎小区便民桥等部分便民跨河桥梁由于影响行洪,目前已全部拆除改建,预计9月底全部通车。通过河道管护措施的进一步强化,大力提高主城区南山支流的防洪抗灾能力,全力保障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提案建议的落实工作,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秦岭北麓渭河支流河道治理工作重要指示,重点围绕秦岭北麓区域,扎实推进中小河流和山洪沟的系统治理。坚持规划引领,已制定《市域内主要支流、中小河流、重点山洪沟治理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治理任务。目前,渭河、韦水河、石头河等9条河流治理项目已列入省级“十五五”力争开工项目;千河、漆水河、嘉陵江、褒河等10条河流已纳入“十五五”省级储备项目;17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已通过省级审查。我们将全力推进项目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2026年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不断夯实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基础,确保在“十五五”期间实现全域防洪能力全面达标。

再次感谢贵党组织对我市河道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史方,电话:0917—3260411)


主办:宝鸡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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