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4〕135号
张湛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千阳县冯坊河水库工程的建议》(第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重视千阳等渭北丘陵沟壑区水资源配置、供水保障等水利工作,近年来,在城乡供水、河道治理、水土保持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和项目倾斜,千阳县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基本得到保障,千河等主要河道得到有效治理,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特别是支持千阳县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大部分农村地区生活用水达到城镇集中供水标准,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设冯坊河水库的构想提出后,我局从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先后将水库项目列入《六盘山片区扶贫规划》《宝鸡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宝鸡市关中水系规划》《宝鸡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为项目立项建设创造条件。局领导多次赴省水利厅专题汇报,为项目纳入省级盘子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我局领导组织水库建设专家并带队,多次对冯坊河水库选址进行现场查勘,市水利局与千阳县水利局共同研究工程建设方案,邀请省上专家进行技术咨询。目前,初设报告已于2024年1月3日获批,批复水库总投资6.12亿元,总库容960.8万立方米,属小(Ⅰ)型水库,工程任务是向千阳县城、张家塬镇生活生产和郝家坡水库灌区灌溉供水及河道生态供水,解决千阳县城供水水源单一问题,满足群众用水需求。
您提出的建议立足千阳县长远发展,政策研究透彻,措施切实可行,我局已于今年7月初,将冯坊河水库列入《全国小型水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5-2026年)》,初步确定国家补助标准为小(I)型水库8000万元,小(Ⅱ)型水库3000万元,冯坊河水库将争取国家补助资金80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衔接,协助做好项目资金争取,推动冯坊河水库顺利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宝鸡市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茹文娟 电 话:0917-326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