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4〕97号
陈宝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宝鸡峡渠岸扶风县城关镇至召公镇聚粮村道路拓宽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沟通,现答复如下:
宝鸡峡塬上总干渠承担着灌区抗旱、排涝任务。渠岸道路为水库防汛、抢险专用通道,禁止非工作车辆通行。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方便周围群众生产、出行,省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扶风总站逐渐放宽管控力度,默许小型农用车和私家车辆通行。该防汛道路设计建设只具备巡查、抢险车辆通行,不具备也不需要达到公路主干道的设计施工标准,更不具备公交、运输、工程车等大型车辆通行能力。
我们将继续与省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积极沟通,充分认证将道路改造扩宽提升通行能力的可行性,争取在以后的灌区改造项目中将道路改造扩宽考虑进去。
宝鸡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王 飞 电话:0917-3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