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将宝鸡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宝鸡市水利局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429室,邮编:721004,电话:0917-326039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鸡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强化交流互动,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对信息公开指南、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及分工均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对涉及局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等情况及时公布,确保了各项工作公开透明。2024年度,市水利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共5件,已按期答复、办结完毕。受理宝鸡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水利局领导邮箱和部门信箱咨询投诉件共112件,都已按期办理,答复率、回复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撰稿、发布程序、落实保密制度、对重要内容,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四)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优化了网页的响应速度,充实了网站内容,网页在使用过程中更加清晰明了,操作简单,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实名认证的“宝鸡水利”新浪微博,发布各类水利信息条123条,“宝鸡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03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和经费,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和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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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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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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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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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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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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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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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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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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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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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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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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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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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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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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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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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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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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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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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做好水资源管理、水利重点工程、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加强政务舆情收集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加强信息的审核把关,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三是加大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促进信息报送和公开向基层延伸,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