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推进全市水利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群众关注关切、重大建设项目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着力加快全市水利重点领域、重要规划的信息公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1.主动公开业务信息方面:2021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水利局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宝鸡水利”、新闻媒体、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务信息,累计公开信息1078条,公开范围涉及机构概况、行政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重大项目、河湖长制、人事信息、预决算、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以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受理申请公开《宝鸡市水土保持规划全本及附图》《千阳县2025、2030年各类水利工程可供水量规划数据》《申请公开部门下属单位机构名称》《宝鸡市水资源公报》3起共6件,已按期答复、办结完毕。受理《三秦都市报》、市长信箱、水利局领导邮箱和部门信箱咨询投诉件64件,回复率均为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审查原则,严格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保密制度,对重要内容,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信息正确安全。
4.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制定《宝鸡市水利局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和加强对宝鸡市水利局网站和“宝鸡水利”政务微博建设和管理。二是每月和每季度按照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对宝鸡市水利局网站和“宝鸡水利”政务微博检查抽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确保不出问题。
5.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和经费,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和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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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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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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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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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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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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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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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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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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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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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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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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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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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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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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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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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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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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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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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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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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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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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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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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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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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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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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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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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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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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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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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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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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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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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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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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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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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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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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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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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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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做好水资源管理、水利重点工程、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加强政务舆情收集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加强信息的审核把关,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三是加大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促进信息报送和公开向基层延伸,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