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推进全市水利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宝鸡市水利局”(http://slj.baoji.gov.cn/cms/)下载。
一、概述
2018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要点任务,通过全面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规范程序,确保信息安全。修订完善了《宝鸡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公开目录》,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承担的职责、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办理步骤等有关事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审查原则,严格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保密制度,对重要内容,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信息安全。
(二)扩大范围,自觉接受监督。制定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公开。坚持第一时间及时在局网站主动公开河湖长制、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质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全力保障《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监管信息河长制栏目内容,上传信息50多条。注重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水利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度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积极参与在线访谈、百姓问政,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政府见习”活动。深入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耐心解答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主动回应群众和代表委员,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利用腾讯、新浪“宝鸡水利”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水利信息48条。全面收集社情民意,广泛听取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水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服务民生。在宝鸡日报开设水润宝鸡专栏,围绕“十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建设、河湖长制、水利脱贫攻坚、采砂管理等工作,宣传水利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工程建设等,扩大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了水利政务公开和水利事业发展。不断加大向中国水利报、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中国水利网、陕西水利网、宝鸡市政府网等报刊网站投稿力度,多渠道、多窗口地开展水利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向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提供新闻通稿130余篇,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水利工作动态信息100余条。同时,主动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做好人民网、市长信箱、12345政务一号通、局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答复办理30余件。
(三)优化平台,推进权责公开。对照国办发〔2015〕15号文件对宝鸡水利网进行了扎实细致的整改提升工作,优化了网页响应速度,改进了网站栏目,充实了网站内容,完善了办事指南,公开宣传平台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和绩效评估,积极参与政务信息培训,加强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清理杜绝“僵尸”平台。积极推进服务公开,依托宝鸡市水利局网网站,修改优化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目录5个栏目,链接到全省权责清单平台,加大权责公开力度,推进全面公开。按照“六公开”要求,将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内容全面公开,实行阳光办理,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手续最简”的要求,取水许可审批、洪水影响类评价审批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个审批事项办理提速25%,在法定20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提速到1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了转送办理各个环节快捷高效。
(四)严格管理,促进工作落实。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人员和经费,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和日常工作。认真落实《宝鸡市水利局机关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信息调研工作,提升信息和调研工作质量水平,为单位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和决策参考意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年初下达任务,实行季通报、定期检查督办,统一考核,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2018年公开信息1750余条,公开范围涉及机构概况、行政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划计划、重大项目、河湖长制、招投标、人事信息、预决算、“两案办理”、应急管理,以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本局门户网站、《宝鸡水利》、新闻媒体、报刊、电视、电台、政务微博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1件,电子邮件、电话、信函及其他方式受理1件,均已按期答复、办结完毕。
2017年受理水利咨询与投诉25件,信箱和部门信箱12件,回复率均为100%。
四、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留言办理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承办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两案”按时办复率、答复函件规范率、回访率均达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够高、公开领域不宽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健全、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加以改进。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进一步提升工作理念,加大推动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广度。一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缩短信息公开的流转时间节点,做到应公开的尽量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效率。二是严格落实网站管理各项规定和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四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办法,加大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和各区县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严格考核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