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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241/2023-00035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22 16:33:07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3〕170号

 

麻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渭河生态区保护能力和美化水平的建议》(第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渭河干流主堤、子堤、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分,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职能职责划分管理。目前沿渭各县区严格按照自己管辖范围、管理职责对渭河进行全面管理,基本达到管理要求。由于历史原因,河道管理范围内仍有其他单位建设的项目,如市政部门批准建设的公园、游园,旅游部门批准建设的河堤外旅游场所等项目,这些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均由相关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管理,目前这部分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督促各县区,切实加强这些区域的监督管理,使整个河道管理无空当、无死角,提高整个河道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2、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先后批准成立了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和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同时宝鸡市沿渭各县区成立了各自的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截至目前,全市沿渭各县区均完善了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的单位组建、人员配置,与此同时,沿渭各县区渭河生态区的管理范围划分、职能设置等也全面落实。近年来,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严格按照管理范围、职能划分,积极开展生态区管理工作,渭河生态区建设和管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是由于生态区保护中心人员配置及管理经费均不到位,严重影响生态区管理质量,下一步我们督促县区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力量,落实管理经费,配备巡查设备,提高管理水平。您提出的明确职责,充实力量,增加编制,落实经费,配备巡查设备,提升保护能力的建议将很快得以落实。

3、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信息化建设自2014年5月开工建设,该项目主要是在宝鸡市辖区的渭河范围内,通过光缆敷设、传输设备安装、监控点设置、县级管理站建设、视联网建设、通讯网络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在我市渭河管理范围内实现渭河全方位、全覆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该工程分三期,第一期主要内容是收集、归纳、整理相关数据,数据信息电子化;环渭光纤全部链路建设,打通省渭河生态区通信链路。第二期选定数据存储标准;实现所有数据的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建设;视频监控建设。第三期数据中心支撑软硬件环境建设;安全保障环境建设;数据中心应用支撑服务优化,数据共享优化,新技术应用提升等。

目前,该项目第一、二期工程已全部完成,第三期工程正在实施中。您提出的尽快实现渭河智慧化系统全覆盖的建议,将在该工程项目中得以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最大限度的争取项目和资金,积极联系公安和交警部门,力争实现智能系统并网建设,实现全面、系统、实时、有效的渭河管理目标。

4、您提出的对渭河干流河道水量进行科学调度,减少滩涂外露的建议很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渭河干流各管理单位的工程运行管理方案,加强沿渭各管理单位的信息互动,形成统一、联动、科学的工程管理调度模式,最大限度利用河道的每一次来水量,补足河道生态用水。积极同宝鸡峡、灵宝峡水库协调联系,确保最大限度的利用水库合理调度水量,缓解渭河断流,减少滩涂外露,改善河道水环境。

5、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段多建一些拦河坝的建议,也是我们一直致力于的工作目标,目前渭河市区段已建成的拦河闸、橡胶坝工程,充分涵养了水源,调节了区域小气候,优化美化了城市环境,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橡胶坝的建设需要合理的选址和科学的论证,我们将积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力争尽快实现您提出的再建一些橡胶坝,形成靓丽的水面景观目标。

 

宝鸡市水利局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雒海丽  电话:0917-326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