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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241/2023-00009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31 16:15:47 浏览次数:


类 别:A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3〕150号 

 

 

市九三学社: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改革宝鸡灌区灌溉水费制度的提案》(第136号)收悉。首先,由衷感谢贵单位对水利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关注。现将提案中对灌区灌溉水费进行改革建议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灌区基本情况

宝鸡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5.91亿立方米,实际供水能力10.4亿立方米,年用水总量8亿立方米左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3.5亿立方米左右,占用水总量的48.2%,亩均用水量100立方米;全市共有水库106座,大型2座,中型6座,小型98座。全市共有大中小型灌区42个,大型3个,中型19个,小型20个;另有5200处纯井和小型抽水灌区承担着灌溉任务。大型灌区冯家山灌区136万亩,省属石头河灌区26.55万亩、宝鸡峡灌区20.05万亩,19个中型42.95万亩;全市灌溉总面积270.4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48.6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93。

二、灌区水价执行情况

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的有关要求,我们严格执行水价政策,落实水价精准补贴,通过一系列举措达到灌区农业节水、农民减负、工程良性运行的目标。大中型灌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目前大型灌区执行水价为:冯家山核定成本水价0.98元/立方米,执行水价0.262元/立方米、石头河0.207元/立方米、宝鸡峡0.326元/立方米;中型灌区执行水价从0.13元/立方米到0.31元/立方米不等;纯井灌区和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灵活多样的政府指导价或村民协商价。全市灌区终端水价远低于成本水价,省级财政自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共下拨水价改革奖补资金1802万元

三、灌区水价改革情况

为保证农业节水、农民减负、工程良性运行,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2017年起,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部署,按照“保供给,抓示范,建机制、促长远”的工作思路和“2018年先行试点,2019年全面铺开,2020年至2021年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工作步骤,统筹兼顾,全面提速,全力推进了水价改革工作。自2018年以来,我市累计完成改革面积255.24万亩,占总任务240.87万亩(2018年40万亩,2019年120.533万亩,2020年80.335万亩)的106%。完成凤翔区和东风水库灌区、横水河水库灌区两座中型灌区水价改革验收。印发市县和灌区改革工作验收办法。全力推进市级验收,强化“四项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农业节水、农民减负、工程良性运行的三大目标圆满实现。一是水价形成机制全面建立。冯家山水库灌区完成市级验收,即将进行省级验收,中型和小型抽水灌区出台并执行新水价,所有纯井灌区进行价格公示或协商定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二是用水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科学分配用水指标。累计分解用水指标3.48亿立方米;累计建设9483处计量设施,覆盖灌溉面积90.96万亩;推行分类、分档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健全完善小水工程管理办法,从源头到地头,从水权到水价,各县区先后出台了农业用水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分类水价实施管理办法、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管理办法和制度。三是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有名有实。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节水奖励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各种补贴和奖励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及用水户节约用水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工程管护机制有力有效。对小水全面确权登记,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使工程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全市共核查6250处小水工程、核发管理证、水权证6250本。

今年,我们聚焦行业主责,全力保障保障灌溉服务。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合理调度水源,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把“节水优先”落在实处。深入灌区一线,着力解决渠边旱、水中旱问题,做到能灌尽灌、应灌尽灌。坚持底线思维立足“抗长旱、抗大旱”,精心制定预案,细化责任分工,最大限度保障灌溉用水需求;年初出台全市支持抗旱灌溉补贴政策,抗旱应急灌溉补助资金按照“谁灌溉、补给谁”的原则,市级财政对实际抗旱灌溉的耕地粮食作物,按照10元/亩/年的标准,县级按照不少于市级补贴标准,给予抗旱灌溉补助,且按粮食作物实际灌溉亩数予以一次性补助;以国有骨干灌溉工程水源灌溉的高扬程抽水电费予以全额补贴。每年最后一个灌季结束后,由各县区安排镇(街)负责对辖区内本年度抗旱灌溉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用水主体、作物种类、灌溉面积、用水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局予以兑付。同时,审核结果报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备案。该政策的出台可在抗旱应急灌溉时,减少种粮成本,提高灌区群众灌溉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也使供水单位的灌溉效益得到提高,促进灌区管理单位良性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更合理的灌溉惠民政策,进一步减少种粮成本,提高灌区群众灌溉积极性,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提高供水单位灌溉效益,促进灌区高质量发展。狠抓大中型灌区建设,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争取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和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宝鸡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4日

 

(联系人:张伟怡        联系电话:0917-3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