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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241/2023-0000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28 11:18:26 浏览次数:

类别:A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3〕113号

  

赵永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础建设工程质量的提案》(第247号)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水利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锚定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不断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为落实质量强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健全质量监督制度。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宝鸡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宝鸡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宝鸡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考核评分细则》等管理制度,以及《宝鸡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册》《宝鸡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实务》等,明确机构职责,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管理程序,强化考核奖惩,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按照制度、流程和计划规范有序开展。

二、强化质量监督力量。我局设置质量监管职责科室,负责落实国家和省上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分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成立宝鸡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作为市级质量监督专职机构,履行政府对水利工程的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充实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3人,分设4个监督组对12个县区、宝鸡高新区和市直单位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分片监管。12个县区水利部门均成立质量监督机构或明确质量监督职责,实现了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全覆盖,为水利工程质量达标提供了监督保障。

三、夯实质量监督责任。2022年,我局按照省水利厅统一安排,对之前实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级监督责任范围进行重新划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宝鸡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级监督责任范围的通知》,全面明确市、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建立起责任明确、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资源集约、运转高效的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建立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台账,完善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建设进度等要素信息,2022-2023年度监督项目110个,逐项目落实监督责任人,做到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大质量监督力度。2022年我局印发《宝鸡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及质量检测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水利质量监督履职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宝鸡市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目标计划》,对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市质监站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出动人员182批、516人次,采取行为监督为主、实体质量监督为辅的方式,以陇县南硖沟水库工程、眉县远门河水库工程、太白县龙王河水库等为重点,对37个市级监督项目进行检查指导,签订质量监督书23份,出具质量监督报告14份,发出质量问题整改通知3份,责成项目法人单位限期整改,督促指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规范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有力提高了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水平。

五、强化水利项目稽查。根据宝鸡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分类分批开展水利项目稽查,组织稽查专家,通过查看现场、听取参建单位汇报、查阅工程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先后对太白县、千阳县、陈仓区、扶风县多个水利项目,工程前期与设计、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6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稽查。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常见问题清单(2021年版)》,形成水利建设项目稽查报告,督促项目法人组织工程参建单位限期全面整改到位,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六、开展质量创优活动。按照全市水利系统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安排部署,我局在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部署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创建文明工地、创建水利建设质量优良成绩,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意识、提高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建设”即“三创优、三提高”活动,着力创建一批工程质量过硬、建设管理规范、工程效益显著的水利建设优质工程,一批建设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到先进水平的水利建设示范工程,推动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树立工程质量管理标杆。

您提出的建议,立足宝鸡基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际,发现问题精准、原因分析透彻,提出的建议措施内容全面,针对性、操作性强,对我局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我局将认真学习吸收,结合实际做好以下落实工作:一是以在建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市场主体履约等情况为重点,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全力抓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各县区重点水利项目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全市水利工程质量达到规范标准要求。二是突出做好水利建设质量考核。严格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项目法人赋分工作,严格审查参建单位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质量,不断规范建设管理程序。三是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人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清单、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宣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三大方面,开展在建项目前期管理跟进培训、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素质水平。四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机制,促进项目信息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出台水利诚信建设相关制度,全面建立水利项目质量监督涉及的个人、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开展信用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五是持续开展水利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现场检查,对工程施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县区水利部门、项目法人整改到位,推动全市水利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宝鸡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马瑞        联系电话:0917-32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