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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局属单位职能分工

发布时间: 2023-11-06 17:04:56 浏览次数: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协调和决策事项的督办,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政务公开、应急值守、网络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和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管理局系统预、决算,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属系统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3260391)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干部人事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儿等群团组织工作。(联系人:苏苗  联系电话:3260422)

(三)规划计划科。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局属单位的中央和省市级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反恐工作;指导市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前期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验收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有关工作;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负责治污降霾工作。(联系人:马瑞 联系电话:3260419)

(四)水利水保科。指导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防并公告;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承担全市能源资源开采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监管。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全市水闸运行管理、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电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国家补助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全市水利脱贫攻坚工作。(联系人:曹红莉  联系电话:3260409)

(五)水政水资源科。贯彻落实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普法、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文、地下水等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改革方面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指导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执行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协作工作;负责制定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水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工作。(联系人:武学平  联系电话:3260421)

(六)河湖管理科。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修复和保护;负责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负责权限内采砂规划审批。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负责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秦岭保护、生态环保等专项工作。(联系人:高彩智  联系电话:3260411)

(七)总工办。负责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负责水利项目前期谋划、技术审查、稽查管理。协助县区及有关单位做好省审项目的协调工作,完善各类技术成果报告,为领导决策做好技术咨询。指导并推进县区项目申报上报工作。负责拟定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联系人:冯刚  3260404)

(八)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山洪沟综合治理、抗旱经费的申请和安排建议;负责全市水库运行管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联系人:严瑞 联系电话:3260418)

二、局属单位

(一)宝鸡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水利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决议,组织拟订水库工程综合规划、灌区规划等;承担水库防洪保安、科学调度等具体工作;负责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综合开发和利用等工作;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权限,负责水库枢纽、灌区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安全运行;负责水库灌区的抗旱和农业供水服务、节约用水工作;落实灌溉管理、组织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工程更新改造、水土保持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水政、渔政执法工作;负责灌区用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承担宝鸡市区、宝鸡第二发电厂等生活、工业用水服务工作。(联系人:张新弟  6212212)

(二)宝鸡市城乡供水安全中心:负责参与全市城乡供水规划、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应急预案的编写并组织实施;承担供水节水新技术、新规范、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及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市城乡供水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承担全市城乡供水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质量监(检)测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饮水型地方病防治改水工作;承担石头河水库引水工程技术服务以及后续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人:田伟哲  联系电话:3261220)

(三)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宝鸡市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贯彻执行渭河河道保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负责宝鸡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负责编制渭河生态区(包括支流入渭口)及市区支流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生态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安排项目实施;负责渭河市区河道沿河两侧配套设施的景观设计、建设与管理。负责安排渭河生态区内(包括支流入渭口)及市区支流建设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组织审核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编制年度资金计划,协调组织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技术问题。执行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并受市级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渭河生态区红线划定、规划编制、开发审批、保护利用、水资源管理、采砂许可、岸线用途管理等工作。负责渭河生态区内湿地保护、生态建设、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捕捞等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生态区内林木砍伐工作。负责渭河生态区内环境影响评价的归口管理,排污口许可,监督污染物排放,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污染防治方案。引导渭河生态区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退耕绿化工作;开展生态区生态文化教育等工作;负责渭河生态区内工程设施管护和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等工作。完成市渭河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市水利局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人:贾涛  联系电话:3261433)

(四)宝鸡市水资源事务中心: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估,参与编制水资源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有关水利专项规划组织拟订流域、区域水资源开发总量、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水量分配方案、水资源调度配置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受理取水许可申请,提出取水许可建议;承担全市水资源水量、水质和水情的监测工作;承担水资源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的调研工作,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人:杨国华  联系电话:3261467)

(五)宝鸡市地下水管理监测中心:负责为全市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地下水监测站网、监测设施和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保护地下水监测设施;负责全市地下水水文监测和资料汇编;负责全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等;承担全市防汛应急抢险、河道疏浚、堤防维护任务;按城市抗旱预案负责城市应急供水设施抢修、市区抗旱任务;承担地下水工程勘察、资源调查评价等任务。(联系人:张少平  联系电话:  3558201)

(六)宝鸡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宝鸡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其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等。(联系人:齐清孝  联系电话:3533128)

(七)宝鸡市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负责全市重点水利水电工程、河道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城镇安全饮水工程规划的设计;负责全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的前期工作;受市水利局委托,对全市水利水电行业设计进行管理,对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水利工程质量等方面因设计造成的纠纷进行技术鉴定。(联系人:苏新军  联系电话:3213248)

(八)宝鸡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处(宝鸡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市重点水利工程,市属水利事业单位承担的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库容淤积观测及工程鉴定工作;做好全市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管理制度等方面改革的具体工作;处理受监督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参与监督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联系人:高巍  联系电话:3213276)

(九)宝鸡市河务工作站(宝鸡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承担全市跨河、穿河和临河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技术性审查;承担全市河道采砂许可初核和全市砂石资源费征收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建立河湖档案管理体系;承担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相关技术性工作;协调处置河湖管理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河湖水面率控制、河湖水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在职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及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汛期和紧急抗旱期间值班及汛情、旱情和相关灾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等工作;承担水毁修复、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抗旱应急项目的前期事务性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和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人:任宏超  联系电话:3390694)

(十)宝鸡市渭河拦河闸工程管理中心(宝鸡市金渭湖管理中心):承担市区已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承担已建成蓄水区防汛安全调度与运行、绿化管护、卫生保洁、治安巡查和堤防管理等工作。(联系人:陈焕荣  联系电话:3366858)

(十一)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水利局主管。作为市政府设立的宝鸡水利产业投融资主体和建设经营实体,主要依托水利行业政策优势,整合水利行业国有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股等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水利投融资,城乡供水,砂石资源开采,渭河生态区开发、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建设,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等。(联系人:王永昌 联系电话:333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