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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241/2022-00009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8-12 14:29:02 浏览次数:

类 别:B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2〕198号

市农工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提案》(第10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我局始终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大事来抓,成立专班、采取措施、主动作为,按照“城乡统筹、一体发展、保障重点、全域推进”的思路,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供水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全市现有农村供水工程3850处,覆盖了全市109个乡镇1181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率99.8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6%,水费收缴率达98%。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持续抓、抓持续。落实市政府《宝鸡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农村小型饮水工程建设管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供水保障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我局每年4月、10月开展2次敲门入户大排查。2021年10月我们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敲门入户、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当前已建成的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包括分散供水工程)和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抽调系统4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1300余名县区工作人员配合,分5个排查组对全市12县区和高新区109个乡镇、1181个行政村(521个脱贫村)开展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实地踏勘3850个农村供水工程及供水水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落一村,不落一户,发现存在问题共计237处,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解决的,倒排工期,限时整改。所有问题去年年底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为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4月1日至5月10日,组织县区开展了春季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排查发现的10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确保全市农村群众饮水从源头到龙头全程安全。

二是坚持规划总揽,加大工程建设。坚持“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2018年以来我局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渭河川道、渭北塬区和南北山区等一批城乡供水工程建设,通过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辐射周边农村,形成城乡供水“同源、同质、同服务”格局。今年投资3.4亿元建设宝鸡市蟠龙塬区、眉县金渠镇区、陈仓阳平片区等37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同时加大对已建成的供水工程的管理,争取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670万元,对52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维修养护,市县两级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的村镇水管员业务能力培训班,加强村级水管员日常管理、培训考核、激励奖惩等工作,不断提升水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农村供水工作。

三是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资金的投入也是重中之重,中省已明确,“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以市县两级政府为主体落实,中省资金仅对重点区域及工程进行适当补助。我局在供水工程资金投入上多措并举,通过项目谋划、紧贴政策等方式争取政府财政投入、国债、专项债券、贷款等,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列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同时加强与社会资本、银行等对接,寻求以社会资本介入的PPP、特许经营、企业债券等模式,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为加快供水工程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共同为解决项目建设、管理、提升改造资金想方设法。

四是加强水质监测,保障饮水安全。我局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及供水水质情况,认真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我市各村镇饮用水水源进行实地踏勘,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6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定期对水源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加强分散式农村供水水源地巡查,切实确保水源地安全,落实具体保护措施,铺设隔离防护网,设置警示标语等,同时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对饮用水按照检测范围、频次、指标和数量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由具有相关水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确保水质安全。在2021年,我局根据省厅安排,对全市12个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开展水质检测CMA认证工作,通过业务培训、改造场所、购买仪器等方式,不断加大水质检测人员储备,更新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切实提高了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保障能力。

五是健全责任体系,保障供水安全。对于农村供水工程,夯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责任体系”,成立组建了“宝鸡市城乡供水安全中心”,结合供水新要求、新情况修订完善供水管理办法和维修养护制度,指导督促农村供水单位强化工程维护、管理和调度,按照“谁拥有,谁管护,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厘清了管护主体,夯实了管护责任,同时结合供水实际及测算明确水费价格,形成了以水费为主,财政资金为辅的管护资金循环体系,主要用于水管人员的工资发放、设施维护,为农村供水提供了持续的资金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

特此答复。

宝鸡市水利局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黄兵兵   联系电话:326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