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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241/2022-00010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28 14:32:05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张卫东

宝水函〔2022〕171号

市九三学社:

贵社在政协宝鸡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渭河市区段湖心岛建设生态鸟岛的提案》(第1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渭河是我市最大的河流,是宝鸡的母亲河。“十三五”期间,我市实施渭河综合治理,完成新修加固堤防180.5公里(不含市区段),其中治理堤顶道路绿化硬化151公里,治理29.5公里,滩区治理9.17万亩,初步实现了“堤固、洪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生态环境和防洪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2016年初省政府设立渭河生态区,我市编制了《宝鸡市渭河生态区建设详细规划》,持续深化渭河流域生态治理,按照原生态、保安全的原则,在渭河沿线建成一批水利风景区、湿地和游园、公园,渭河生态环境大幅提升,被评选为全国“最美家乡河”。2020年开始,我市实施渭河疏浚暨生态治理提升工程,建成渭河生态文化园,受到省内外广泛关注和广大群众的欢迎。特别是市区段种植花卉逾百万株,铺设步道、栈道,制作各类造型,形成花色艳丽、层次丰富、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想象力的景观花海,承办宝鸡市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收到良好社会反响。鸟类的数量、种群是一个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我市在渭河胜利桥、金渭湖、蟠龙桥段经常看到有白鹭、苍鹭、白天鹅、绿头鸭、斑嘴鸭以及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在河中嬉戏,成为了宝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充分证明了通过渭河治理及水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贵社提出的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顺应了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拥有美好生活的愿望,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县区、部门共同做好落实工作:一是利用河道内湖心岛和滩区天然地势,营造鸟类天然栖息地。充分调研、论证咨询鸟类专家,在滩区治理过程中种植不影响行洪的鸟嗜植物,供鸟类觅食。二是开展爱鸟护鸟及保护野生植物宣传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渭河生态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三是加强日常巡护,取缔在河滩垦殖、放牧、割草等行为,促进河滩生态恢复。四是严厉查处河道内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加快河湖自然生态复苏,提高鸟类存活率,为和谐美好的渭河生态环境增添无限生机。

感谢贵社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杨文娟,电话:0917-326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