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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1-05-12 16:16:15 |
名 称:关于开展创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文明科室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质量,局机关决定在市局系统开展创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讲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加强科室内部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干部素养,全面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文明的礼仪、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宝鸡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二、创建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
三、主要任务
1.政治素质高:能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彻底,没有“搞变通”“打擦边球”的现象。能够在大战大考中站稳政治立场,担当政治责任,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办公环境好:办公环境整洁、整齐、安静,保持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及通风;办公室内实行定置管理,室内文件材料摆放整齐,档案归纳清楚、完备、详细,书报刊物摆放有序;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上班前打扫好办公室卫生;认真贯彻节能环保要求,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 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无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工作效率高:坚守职业责任,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时效,重视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时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科室和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日常公务;共同承担的任务或职责交叉的工作,相互之间不推诿,不扯皮,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尽快完成;各科室实行承诺制度,对分管的工作做出时间承诺,并按承诺完成任务。
4.服务自律好:秉公办事、勤政高效、优质服务、热情待人;执行公务时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行为礼貌;对外来办理(或咨询)各种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到热情接待,全力帮助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5.团结协作好:讲大局、讲团结,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建立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良好氛围;科室之间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整体安排;同事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6.遵章守纪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做到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请销假;遵守会场纪律,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并认真开会,不得无故早退,确实不能参加会议者,要按规定请假;遵守学习纪律,准时参加集体学习,按照要求认真自学,完成学习任务;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和处理文件。
7.创先争优好:在工作中获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者,在工作上有所创新,提出有效意见或建议被采纳者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在年终评比时优先选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科室”,科室人员有出现政治问题者;工作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者;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工作被动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室内及责任区卫生差,在检查评比中屡次评为落后者;发生安全事故者;本科室业务工作失误,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
四、评选办法
1.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活动进行领导、督促和检查验收。科长为创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2.结合各科室自查、自评工作情况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书面方式提交科室创建工作情况,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审核。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科室”评选资格:未完成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领导交办工作,或贻误重要工作的;发生责任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的;经查实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
4.由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在年终对“文明科室”评选活动进行考核、评定及表彰。结合各科室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每半年对科室组织创建成效进行测评,作为年终评优依据,年终评选3个科室。
五、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压力传导,建立责任清单,切实把创建工作提上日程,抓在手里,高标准筹划,全力推进。要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实施,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引向深入。
2.广泛宣传,充分发动。文明科室创建工作,最终的落脚点是科室的每位工作人员,各科室要在内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每个科室人员都熟悉文明科室创建的要求和标准,充分调动机关人员人人参与的积极性。
3.创新形式,建立机制。文明科室创建是一项长期、持久、经常性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针对新任务的要求,各科室要不断完善创建工作的有效机制,认真总结、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使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
4.注重培育、选树典型。结合“两优一先”等评选表彰,激励党员干部争做先进、争当模范,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文明科室检查登记表》
2.《文明科室创建申报表》
宝鸡市水利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