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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水利局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 2019-03-06 09:02: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市水利局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因突发政务舆情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掌握舆情主动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准确把握,快速反应。政务舆情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避免产生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二)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处置有利于局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介同时布置、同时落实,确保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消除舆论不良影响。

(四)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配合协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利局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三、有关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政务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新闻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政务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交相关部门处理;

5.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政务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负责对网站宣传舆论动向进行监控;

3.协调各科室、各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4.如发生政务舆情突发事件,迅速拟定新闻信息发布方案、根据相关部门的新闻稿拟定需发布内容、审核向新闻媒体提供的新闻稿,及时报领导小组审定。

5. 主动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